《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省级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精神,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我委决定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建设若干省级工程实验室。现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根据国内外高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重点,结合我省发展实际,2009年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重点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太阳能利用等领域。
二、具体要求
1、请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鲁发改高技[2009]718号)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
2、主管部门应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3、请主管部门在2009年7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4、在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批复。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 高技术 项目 申报 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印发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鲁发〔2006〕4号)精神,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将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工程实验室是为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省级工程实验室是产业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试验平台,是促进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重要途径,是强化产业技术基础和创新源头的有效手段,是我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开展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高技术产业化技术开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究等,以及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等。
第四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目标是:建立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持续不断提供源头技术,增加产业技术供给;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支撑平台,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培育成国家级工程试验室打基础。
第五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原则:
(一)坚持高水平、专业化,具备先进的设施、高层次的人才、显著的技术优势和突出的专业特色。
(二)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国家、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有重点地推进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
(三)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发挥各方优势和积极性,建立健全协同共赢的合作机制。
(四)坚持整合创新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条件,以增量投入带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探索有效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
(六)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序推进。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省发展改革委是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组织部门,主要负责:
(一)发布重点建设领域,指导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组织评审、审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工程实验室予以命名。
(三)组织省级工程实验室的运行评价。
第七条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企业是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一)组织本地区或所属单位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建设管理。
(二)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稽查、审计、监察和检查等各项工作。
(三)组织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
(一)申报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文件的要求,实施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落实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相关支撑条件,筹措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省级工程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三)承担国家、省里有关部门委托的研发任务,保证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开放和共享,为国家、省里相关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提供研发和实验条件。
(四)按照有关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的运行情况。
第三章 申报与审理
第九条 拟申请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单位,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建设领域等要求,委托本领域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写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一),报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条 申请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申请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三)拟建设的省级工程实验室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四)拟建设的省级工程实验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五)符合国家、省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的设立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原则上每个专业领域只设立一个工程实验室,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确定。
第十二条 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依托单位编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择优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
第十三条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或委托评估咨询机构对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经综合研究后择优批复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报告,并对省级工程实验室予以命名。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批复实施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待建设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二),并将验收结论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第十五条 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投资补助的方式择优对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主管部门也要对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安排不低于省投资的配套资金。
第十六条 对于拟申请省级工程实验室但不需要省投资的,申请单位应参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有关要求提出省级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理程序与同领域的其它项目一并进行审理,择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并命名。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实行运行情况年报制度。建设单位应按时将年度运行总结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年度报告主要包括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运行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技术研发和转移的重大进展情况以及其它相关情况和建议等。主管部门将上年度运行总结报告审核、汇总后于每年四月底之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第十八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估管理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每两年对授牌的省级工程实验室进行一次评价。
第十九条 评价程序:
(一)省级工程实验室根据有关要求将评价材料报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对省级工程实验室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报省发展改革委。
(三)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中介评价机构对上报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与评价。
(四)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和发布评价结果。
第二十条 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完成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相关研发工作的情况;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以及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研发试验设施建设和利用情况;产学研合作以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对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保障作用等。
第二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委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省级工程实验室,省发展改革委将择优对其后续的创新能力建设给予进一步支持。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省级工程实验室,将给予批评,并由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评为不合格的省级工程实验室,将予以撤销。
第二十二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名称、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如需变更,须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批准。省发展改革委可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和重大战略任务等需要以及省级工程实验室实际运行状况,对省级工程实验室进行重组、整合、撤销等。
第二十三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省发展改革委将予以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追回省投资、暂停受理建设单位申报项目,直至撤销省级工程实验室等措施,并可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擅自改变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省安排资金未按规定要求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违反项目资金使用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省安排资金。
(三)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问题,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坏社会影响。
(四)有重大弄虚作假、伪造或瞒报行为。
(五)有其它有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省级工程实验室统一命名为:“山东省XX工程实验室”。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件:
一、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二、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大纲
附件一:
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一、 项目摘要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
1、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2、技术发展的比较(包括本单位技术水平优势和劣势、关键技术突破点)
四、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单位及主要发起单位概况
2、拟工程化、产业化的主要科研成果及其水平
3、与工程实验室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
五、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主要发展方向
2、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省级工程实验室拟进行技术突破的方向
4、省级工程实验室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六、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概况
2、省级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团队情况
4、运行和管理机制
七、建设方案
1、建设规模
2、建设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3、建设周期
4、建设地点
八、节能及环境影响
1、节能分析
2、环境影响评价
九、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项目总投资估算
2、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十、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初步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十一、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二、相关文件所要求的附件、附图、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