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1年协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9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协会决定收取2021年度会费。根据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的《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五届一次会员大会决议》,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会员费收取标准如下:
 
副会长单位:3800元/年
 
理事单位 :2800元/年
 
会员单位 :1800元/年
 
请将会费汇入:
 
开户行:交通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户  名: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
 
帐  号:371633000010470001230
 
由于协会已改为电子票据,请提供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必填项),会费汇入协会帐号后,其专用会费收据即发送至企业联系邮箱,请注意查收。
 
因疫情影响,如会员单位确存困难,可向协会提出减免会费的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0531-81857637
 
联 系 人:王均光 刘梦茹
 
 
 
 
 
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
 
2021年5月10日

页面版权所有 © 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