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聊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山东太平洋玻璃有限公司、山东联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安丘安泰玻璃有限公司、泰安生力源集团玻璃有限公司、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微山、宋茂林、周春民、姜传兴。
机制玻璃异型白酒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制玻璃异型白酒瓶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白酒的玻璃异型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545??? 玻璃瓶罐内应力检验方法
GB/T4546??? 玻璃瓶罐耐内压力检验方法
GB/T4547??? 玻璃容器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4548??? 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侵蚀性能试验方法及分级
GB/T8452??? 玻璃容器—玻璃瓶垂直轴偏差测试方法
GB19778???? 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
GB/T9987??? 玻璃瓶罐制造术语
GB/T17449?? 包装 玻璃容器 螺纹瓶口尺寸
QB/T3729??? 玻璃容器 冠形瓶口尺寸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 术语和定义
GB/T9987中的定义均适用本标准,同时采用下列定义。
3.1 机制玻璃异型白酒瓶
除(GB/T3562-1999)500毫升冠形瓶口白酒瓶之外盛装白酒的机制玻璃瓶。
4 分类
按瓶口分为冠形瓶口﹑螺纹瓶口(包括防盗螺纹瓶口)。
5 技术要求
5.1 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名称 |
指标要求 |
内应力(注) |
真实应力≤4级(注:不透明白酒瓶对内应力不作要求) |
抗热震性 |
温差35℃,不许出现破裂 |
耐内压力 |
压力0.5MPa, 不许出现破裂 |
内表面耐水性 |
HC3级 |
5.2 卫生性能
有害物质溶出允许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mg/L)
项目名称 |
指标要求 |
|
允许限量 |
铅 |
≤1.5 |
镉 |
≤0.5 |
|
砷 |
≤0.2 |
|
锑 |
≤1.2 |
5.3? ?规格尺寸
5.3.1 容量公差
满口容量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ml)
公称容量 |
≤125 |
>125~250 |
>250~500 |
>500~750 |
容量公差 |
±6 |
±8 |
±10 |
±12 |
5.3.2瓶高公差
瓶高公差TH(mm)按式(1)计算。
TH(mm)=±(0.6+0.006H)????? ………………(1)
式中: H……瓶高,mm???? (计算值保留二位小数)
5.3.3瓶身外径公差
瓶身外径公差TB(mm)按式(2)计算。
TB(mm)=±(0.8±0.015D)????? ………………(2)
式中: B……最大外形尺寸,mm (计算值保留二位小数)
5.3.4垂直轴偏差
垂直轴偏差TV(mm)按式(3)﹑(4)计算。
H≤120mm
TV(mm)=±1.5????????????????? ………………(3)
H>220mm
TV(mm)=±(0.3+0.01H)????? ??………………(4)
式中: H……瓶高,mm????? (计算值保留二位小数)
5.3.5冠形瓶口的极限偏差应符合QB/3729的规定。
5.3.6螺纹瓶口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7449的规定。
5.3.7瓶身厚度≥1.5mm。
5.3.8瓶底厚度大于3.0mm.
5.4 外观质量
5.4.1瓶口缺陷
5.4.1.1瓶口不应有尖刺﹑封合面上不应有影响密封性的缺陷。
5.4.1.1瓶口部位螺纹不应有缺损等影响密封性的缺陷。
5.4.2 结石
5.4.2.1直径大于1.5mm的结石不应有。
5.4.2.2 封锁环﹑螺纹上不应有。
5.4.2.3 直径小于1.5mm,周围无裂纹的结石不多于2个。
5.4.3 裂纹
折光的,不应有。
5.4.4气泡
5.4.4.1破气泡和表面气泡不应有。
5.4.4.2直径大于6mm的气泡不应有。
5.4.4.3直径为1mm~6mm的气泡不多于3个。
5.4.5模缝线
5.4.5.1 尖锐刺手的不应有。
5.4.5.2 凸出量大于0.5mm的不应有。
5.4.5.3 初型模缝线明显的不应有。
5.4.6光洁性
严重明显的皱纹﹑条纹﹑冷斑﹑黑斑﹑油斑和严重影响外观的缺陷不应有。
5.4.7内壁缺陷
内壁粘料﹑玻璃搭丝不应有
5.4.8瓶底滚花
瓶底支撑面上应有点状或条状滚花。
6 试验方法
6.1 理化性能
6.1.1 内应力按照GB/T4545的规定进行。
6.1.2 耐内压力按照GB/4546的规定进行。
6.1.3 抗热震性按照GB/T4547的规定进行。
6.1.4 内表面耐水性按照GB/T4548的规定进行。
6.2? 卫生性能
6.2.1有害物质溶出允许限量按照GB19778的全部规定进行。
6.3 规格尺寸
6.3.1满口容量
用分度值为1g的衡器称量空瓶质量,然后在空瓶中灌满室温的水,称量空瓶与水的质量,将两次质量之差换算成容量值(1g水相当于1ml)。
6.3.2 最大外形尺寸
??? 满足测量要求的器具。
6.3.3 垂直轴偏差
??? 按照GB/T8452的规定进行。
6.3.4 瓶高
??? 用满足精度要求的量具或测高装置测量瓶口到瓶底高度。
6.3.5瓶身﹑瓶底厚度
??? 符合测量精度和范围要求的测厚仪。
6.3.8 瓶口﹑螺纹
??? 满足测量要求的量具进行测定
6.4 外观质量
目测,必要时用10X刻度放大镜进行测量。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交接验收按GB/T2828.1-2003标准中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的规定,需要时也可按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进行。
7.2 产品验收以不合格百分数表示,提交验收批产品的接受质量限(AQL),检验水平(ⅠL)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类别 |
项目名称 |
检验水平(ⅠL) |
接收质量限(AQL) |
外观质量 |
瓶口缺陷、裂纹、内壁缺陷 |
Ⅱ |
1.5 |
结石、气泡、模缝线、光洁性 |
Ⅱ |
4.0 |
|
规格尺寸 |
本标准5.3项目 |
Ⅱ |
4.0 |
理化性能 |
内应力 |
S-4 |
1.5 |
耐内压力 |
S-4 |
1.5 |
|
抗热震性 |
S-4 |
1.5 |
|
内表面耐水性 |
按GB/T4548判定 |
||
卫生性能 |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 |
按GB19778判定 |
7.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5.1,5.3,5.4条款内容。
7.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标准中全部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
b)、正式生产后,生产工艺或原料配方有较大改变
c)、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8.1 标志
每件产品应在瓶底或瓶底以上范围内打有生产企业的标记等内容。
8.2 包装
选用适当的包装,应选用托盘或纸箱等方式,保证产品清洁,不易破碎。
每件包装应附有合格证或合格标签,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检验包装人员姓名或代号﹑以及“易碎”、“小心轻放”等字样。
8.3 贮存
应存放于通风洁净的地方妥善保管,远离有毒有害物质,防止雨、雪、潮湿等污染产品,影响使用。
8.4 运输
运输过程轻拿轻放,避免运输不当造成的产品破损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