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6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质监局就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做出了通知,这两项标准是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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