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6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质监局就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做出了通知,这两项标准是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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