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第四届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9
各会员单位:
第四届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工作,在各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即将圆满的完成这一届的工作。 这届工作中协会所取得的成绩,与各会员单位以及我省日用硅酸盐行业广大职工的支持和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第四届协会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数额
1、评选范围: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的所有会员单位。
2、表彰名额:每个会员单位选出1-2名。
二、评选条件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热爱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为协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
三、评选办法
由各会员单位推荐本单位先进个人人选,经协会讨论研究后决定先进个人名单。
四、奖励形式
由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颁发先进个人奖状并于协会网站公布。
请各单位于12月1前将名单报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王均光 刘梦茹
联系电话:0531- 81857637
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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