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中国玻璃艺术大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1

鲁日硅协字[2014]第2

 

关于推荐第二届中国玻璃艺术大师工作的通知

 

各市轻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玻璃艺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中轻联人事[2014]51号文)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第二届中国玻璃艺术大师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人员资格条件

申报中国玻璃艺术大师人员,须思想健康、作风正派,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山东省玻璃(琉璃)艺术大师称号获得者;

2. 从事玻璃(琉璃)艺术工作获得相应省级大师称号者;

3. 从事玻璃(琉璃)艺术工作的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2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

2.  3件代表作品的7寸彩色照片各1张;

3. 《第二届中国玻璃艺术大师申请表》3份;

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根据(中轻联人事[2014]51号)文件组织上报,具体可登陆中国日用玻璃信息网站http//:www.cnagi.org.cn公告栏内下载。申报人需详细、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电子版表格发送至sdrygsy250014@163.com邮箱。

三、申报时间

第二届中国玻璃艺术大师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

四、材料报送地点

请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秘书处。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号,邮编:250014。

五、联系人及电话

王均光  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  0531-88932767

刘梦茹  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  0531-81857637

 

 

 

                               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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