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第三届“低碳山东”先进典型评审材料
发布时间:
2013-10-25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林业厅
山东省科学院
山东社会科学院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山东省机械工业协会
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山东省轻工业协会
山东省纺织工业协会
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鲁低碳字〔2013〕5号
关于提报第三届“低碳山东”先进典型评审材料
和低碳成果推介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工作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和优秀低碳成果助推作用,深入推动低碳山东建设,经研究,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等13个省直部门(单位)决定联合主办第三届“低碳山东”先进典型和低碳成果推介表彰活动。请有关被推荐单位和个人尽快按要求组织提报评审推介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报要求
1、被推荐者需严格围绕相关奖项组织材料,并认真填写有关表格。
2、提报者须对其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若事后发现,将取消其所获荣誉。所提报材料请自留底稿。
3、所提报材料需于2013年10月31日前发送到dtsd456@126.com或dtsd456@163.com邮箱。若不能按时提报,请与秘书处联系。
二、联系方式
低碳山东秘书处联系人:邱发科 张宜华
省轻工业协会联系人:丁学华
电话:0531-82387119
传真:0531-82387119
附件:1、低碳山东功勋人物提报表 2、需推介低碳成果提报表
3、低碳成果提报表参考模板 4、低碳成果需求征集表
主办单位
咨询电话:0531-66724181 18663786718 18653169262
传 真:0531—88912519
提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需帮助推广的低碳成果(产品、服务、技术和设备)提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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