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低碳山东”模范(贡献)单位和先进个人、优秀成果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1-21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林业厅
山东省科学院
山东社会科学院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山东省机械工业协会
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山东省轻工业协会
山东省纺织工业协会
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鲁低碳字〔2013〕1号
关于举办第三届“低碳山东”模范(贡献)单位
和先进个人、优秀成果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节能办、科技局、总工会、农业局(农委)、林业局、中小企业局(办),有关机械、轻工、石化、纺织、建材工业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公共机构、院校、科研单位,有关企业: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有关精神和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低碳山东建设,经研究,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等13个省直部门(单位)决定联合主办第三届 “低碳山东”模范(贡献)单位和先进个人、优秀成果推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政府节能办 省科技厅 省总工会 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科学院 山东社会科学院 省中小企业局
省机械工业协会 省轻工业协会 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省纺织工业协会 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工人报社 山东省可持续发展研究会
支持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省教育厅 省商务厅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国资委 省交通运输厅 省金融办
媒体支持:山东电视台 大众日报 齐鲁英杰网 舜网 人民权利报 联合日报
二、执行机构
(一)组委会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员由相关省领导、知名专家、主办、承办和支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二)组委会秘书处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活动的日常事务,由主办、协办和支持单位有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月12日-2013年12月31日
四、奖项设置及荣誉
(一)低碳山东十大领军人物(10人)
(二)低碳山东功勋人物(120人)
(三)低碳山东十大杰出学者(专家)(10人)
(四)低碳山东优秀学者(专家)(30人)
(五)低碳山东模范(贡献)单位(100个)
(六)低碳山东优秀成果(技术、项目、产品)奖(70项)
(七)低碳山东示范基地(园区、学校、乡镇、村居、县区等)(10个)
五、评选原则、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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