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16
鲁轻人〔2012〕16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轻工行业
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
省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轻工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为建设轻工强省、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的选拔要求
(一)指导思想
做好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是加强轻工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开展行业技师培养工作的主要措施,也是行业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轻工行业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科学人才观,大力促进轻工行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调动行业职工学技能、比贡献的积极性,营造行业尊重高技能人才培养、成长的社会氛围,加快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组织领导
各级轻工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技师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规划,把开展行业首席技师评选活动抓紧抓好。轻工行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省轻工业协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轻工业协会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市轻工主管部门或大企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认真做好轻工行业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积极引导、发动职工广泛参与,共同推动此次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方法、步骤
1、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各市轻工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推荐,经公示后上报。推荐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1)、《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2份;
(2)、《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申报人员情况综合简表》(见附件3)A3纸,一式20份;
(3)、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打印,一式2份);
(4)、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一并将其装入档案袋内,注明目录。
2、省轻工业协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人选进行初步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人选名单,报山东省轻工业协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省轻工业协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名单,经公示后命名。
(四)有关要求
按照鲁人社字〔2012〕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轻工行业实际,省轻工业协会制定了《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实施意见》(见附件1),进一步明确了选拔范围、条件、方法和程序。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一般从符合条件的市级行业首席技师、企业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省、市技术能手中推荐产生。曾获得过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但已不在管理期内的,若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继续申报。各市轻工主管部门、企业在已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管理办法,严格标准条件,真正把技能高超、贡献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
二、2012年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选拔要求
(一)2012年省有突出贡献技师一般从2008、2009、2010、2011四个年度已获得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且没有获得过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首席技师的人员中产生。
(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一式20份)。
(三)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2012年省首席技师选拔要求
(一)2012年省首席技师一般从2008、2009、2010、2011四个年度已获得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且没有获得过省首席技师的人员中产生。
(二)《山东省首席技师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一式20份)
(三)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其它要求
1、若申报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首席技师的,每人只限选择其中一项。
2、申报时间及地址:
电 话:0531—82387139,82387138
传 真:0531—82387187
E-mail:lzjsdqg@163.com
附件:1、《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实施意见》2、山东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申报表3、省轻工行业首席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4、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申报情况一览表5、省首席技师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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