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山东省轻工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7-18
山东省轻工业协会文件
鲁轻人〔2011〕17号
关于推荐选拔山东省轻工系统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通知
各市轻工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着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激励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省轻工业协会决定组织山东省轻工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按照《山东省轻工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与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凡在我省轻工系统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员均在推荐范围。重点推荐在专业技术岗位第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推荐时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推荐人选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二、选拔程序
要按照《山东省轻工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与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推荐人选坚持好中选优,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山东省轻工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在其所在单位张贴或上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下同);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推荐人选超过2人的要注明排序,并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山东省轻工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
3、《推荐山东省轻工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标准A3纸打印);
4、获奖证书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表格可登录山东轻工网http://www.sdlii.com下载
(三)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各市轻工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务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山东省轻工业协会人事处(济南市文化东路143号),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0531-82387139
四、组织实施
本次山东省轻工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要以此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我省轻工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广泛宣传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激励广大人员以他们为榜样,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全省轻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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